如果某人无权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按照两个缔约国的法律完成的保险期限,则应将上述期间与根据该两个合同完成的期限相加,确定获得该利益的权利。缔约双方与之缔结了双边或多边社会保障协定的第三国法律,确立了涵盖期限累计的规则。一个缔约国的法律以取得,保留或追回福利权为条件的,则以保险期限的完成,主管机构应在必要的范围内考虑缔约国另一方法律规定的保险期限,但前提是该期限不重叠。 ,保留或追回受益权的条件是在承保或再保险期限完成之前一方,主管机构应在必要的范围内考虑缔约国另一方法律规定的承保范围或居住期限,但前提是该期限不重叠。有关人员的国籍原因,或由于该人居住在缔约国领土内,而不是支付补助金的机构所在的领土,或由于本协定已消除的任何其他障碍而应予支付,或应有关人士的请求,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恢复原状,但以前通过一次性支付的方式解决了这些要求,或者偿还了会费导致丧失任何应享权利的情况除外。为了确认享受福利的权利,乌拉圭法律要求在一定时间内立即完成承保范围在产生利益的事件发生之前,如果有关人员在紧接相关事件发生之前的时期内已经完成了卢森堡法律规定的承保范围,则该条件应被视为已经满足。...
卢森堡大公国与乌拉圭东方共和国之间的社会保障公约pdf预览版卢森堡大公国与乌拉圭东方共和国之间的社会保障公约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