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与中非共和国政府之间关于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维综合稳定团(中非稳定团)的《部队地位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安全,和平,任务;,法律事项
登记号码:52177
签署年份:2014-09-02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中非共和国,联合国
保管国家:职权国家
文本语种:法语
为了中非共和国驻中非稳定团的居民以外的中非共和国国民以外的承包商提供的服务的适当履行,政府同意向承包商提供便利,使他们能够进出中非共和国而毫不拖延或障碍,以及他们在中非共和国的住所以及在危机发生时被遣返。在不损害有关它们在中非共和国的法律地位和运作的现有协定的前提下,本协定的规定可以适用于联合国专门机构和有关组织,其财产,资金和资产及其部署在中非共和国并履行与中非稳定团有关职能的官员和特派专家,但须以书面形式特别代表,专门机构或有关组织的同意除居住在中非共和国的中非共和国国民外,承包商应被免除中非共和国在服务,设备,物品,用品,燃料,材料和其他货物上的税收和货币捐款特别代表或联合国秘书长向中非稳定团提供的税款,包括备件和运输工具,包括公司,收入,社会保障及其他与提供此类服务或货物直接相关的税项有权根据联合国程序负责处理在中非共和国死亡的中非稳定团成员的尸体以及该成员的个人财产。(a)中非稳定团及承包商的权利,以最便捷,直接的路线,通过海运,陆运或空运从海,陆,空进口货物,费用,收费和不含其他禁令和限制的设备,包括通讯系统设备,用品,供应,燃料,材料和其他货物,包括零配件和运输工具,仅供中非稳定团专有或官方使用,或并经中非稳定团的要求,政府迅速同意在中非共和国的地点建立临时通关设施,以方便中非稳定团以前未指定为中非共和国的正式入境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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