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d)。修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一部分和第二十九条的议定书
条约类型:开放多边
条约主题: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814
签署年份:1952-09-24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安哥拉,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巴林,孟加拉国,比利时,伯利兹,玻利维亚,博茨瓦纳,巴西,文莱达鲁萨兰国,缅甸,加拿大,锡兰,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捷克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丹麦,吉布地,多米尼克,多米尼加,萨尔瓦多,罗得西亚和尼亚萨兰联邦,斐济,芬兰,法国,希腊,格林纳达,危地马拉,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中国香港,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黎巴嫩,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澳门,马尔代夫,马里,毛里求斯,墨西哥,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挪威,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巴拉圭,菲律宾,卡塔尔,罗马尼亚,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所罗门群岛,南罗得西亚,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叙利亚,泰国,突尼斯,南非联盟,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拉伯联合共和国,英国,美国,委内瑞拉,赞比亚
保管国家:职权国家
文本语种:法语,英语
命运留给属于日本及其国民福尔摩沙和佩斯卡多斯群岛的财产,以及债权,包括与日本及其国民对中华民国在福摩萨和佩斯卡多斯群岛的当局以及有效居住的人的债务有关的债权在这些领土上,以及日本对属于当局和在上述领土上居住的人的财产的命运和债权,包括与有关当局和这些人欠日本及其国民的债务有关的债权中华民国政府与日本政府之间的特别安排47。这种待遇包括与税收评估和征收,诉诸法院,订立和执行合同,财产权(包括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但不包括与采矿有关的权利),法人的参与以及一般行为有关的所有问题。除金融活动(包括保险业务)和各当事方保留其国民独占权的活动外,根据阁下政府的建议,同意将这些换票视为对声明的正式修正,以及与该项目有关的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的修订形式于1942年6月18日对美国政府生效。尼加拉瓜和美国桥梁和公路专员。美国,并且其后的任何修正案均不仅仅限于本次换票的主题,而是可以在设想的合作中涉及其他技术性的问题。...
三, (d)。修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一部分和第二十九条的议定书pdf预览版三, (d)。修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一部分和第二十九条的议定书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