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与柬埔寨王国政府关于根据柬埔寨法律起诉在民主柬埔寨时期内犯罪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刑事事项
登记号码:41723
签署年份:2005-08-0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柬埔寨,联合国
保管国家:职权国家
文本语种:英语
本协定的目的是规范联合国与柬埔寨王国政府之间的合作,以审判民主柬埔寨的高级领导人以及对犯罪和严重违反柬埔寨刑法,国际法负有最大责任的人。本协定承认,特别法庭具有与“联合国国际法院设立特别法庭法”相一致的客体管辖权。由柬埔寨立法机关根据《柬埔寨宪法》通过和修订的《关于起诉柬埔寨民主柬埔寨时期犯下的罪行的柬埔寨》(下称“建立特别法庭的法律”)。联合国应负责以下工作:国际法官,国际共同调查法官,国际共同检察官,行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和其他国际人员的报酬大会第57/228号决议欢迎颁布《人事编制法》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在民主柬埔寨时期期间所犯的罪行,并请秘书长立即恢复谈判,以便在此基础上与政府达成协议先前根据上述决议的规定进行的关于设立特别法庭的谈判,以便特别法庭可以迅速开始运作,而在谈判本协定之前,秘书长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联合国(以下简称“秘书长”)和坎波德王国政府旨在在国际协助下在柬埔寨现有法院架构内设立特别法庭,以起诉民主柬埔寨时期内犯下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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