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一词是指由接收国主管当局向其签发过权证明的临时派遣国主管当局任命的任何人,或允许其担任总领事的临时或其他授权,领事,副领事,副领事或领事代理人。关于意大利共和国和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之间于1960年12月3日在罗马签署的《领事公约》,我谨以此意向公开为避免任何可能的误解,我国政府将就该土地,建筑物,建筑物的一部分解释该《公约》第18条第2款与第7条第1款有关的规定以及由接收国在接收国领土内购买的,用于将其用于容纳作为接收国国民的领事馆雇员的附属房地,应予免税。 om税和类似的征税证明它们构成了领事馆所在地所在的同一建筑物的一部分。契据以派遣国法律要求的形式草拟契据,以及副本,副本或摘录它们经领事妥善合法化并盖上领事馆的公章后,对于两国联邦当局在法庭程序和其他目的上均应是真实的,并具有与证据相同的证据权重。如果在授权一人提供公共文件或一国或另一国任何其他主管当局的官员之前通过了这些手续,但前提是该票上已贴有手续费邮票,已将其记录下来并已通过所有手续接受国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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