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信贷协定-教育项目(附有适用于发展信贷协定的一般条件)。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信用,教育
登记号码:657
签署年份:1970-08-11
文本类型:II
签署成员:国际发展协会*,韩国
保管国家:国际发展协会
文本语种:英语
(ii)相当于第二类商品或服务应付款(或,如果协会同意,应支付所要付款)的百分之三十五(35%)分配本协议表1所列信用额的收入,但前提是,如果该类商品或服务的付款估算额有所增加,则协会可通过以下方式通知:借款人应根据需要调整上述百分比,以使随后分配给该类别且未提取的信用额度的提取可以按比例继续进行,该类别中包含的商品或服务的剩余付款额应由借款人支付。有权从项目所需的合理商品或服务成本中退出信贷帐户,并有权根据本发展信贷协议提供资金:(i)应支付的款项(或,如果协会同意,则必须支付本协议附表1所列信贷收益的分配的I,III和IV类中所包含的商品或服务的付款。类别I至类别IV中任何项目的成本应降低,然后分配给该类别且不再需要的信用额度将由协会重新分配至类别V。第I至第IV类任何一项所包括的项目应增加,其数额应等于从信贷收益中筹集的该增加部分(如果有)(如果是第II类,则为相等的数额)到借款人的要求,协会将把其从第V类分配到该类中的35%),但要视协会对费用的紧急情况要求而定其他类别中的项目ies。...
发展信贷协定-教育项目(附有适用于发展信贷协定的一般条件)。pdf预览版发展信贷协定-教育项目(附有适用于发展信贷协定的一般条件)。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