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在该缔约国另一方指定缔约国的指定公司的船上运载的备件,常规设备,船上的仓库,燃料,润滑剂,消耗性技术用品和其他物品,仅用于下列目的:此类指定公司的飞机的操作,维护或修理,应根据缔约另一方的国家法律并在对等和平等,出口限制,关税,税,检查费和其他国家税或关税,无论是否使用了这些物品,或完全在给予豁免的缔约方的领土范围内消费了这些物品。由缔约方指定的公司或代表该企业在另一缔约方领土内进口的备件和设备,包括发动机,常规设备,地面设备,船舶用品,燃料,润滑剂,消耗性技术用品和其他物品一方,且仅用于上述指定企业的飞机的操作,维护或修理,应在另一方的国家法律和对等的基础上尽可能免除关税荣幸地向丹麦大使馆提议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缔结一项协定,以修改丹麦政府之间的票据交换协议政府美国和丹麦王国政府,为避免船运公司实现的利润双重征税,旨在于1922年5月22日,8月9日和18日,10月24日,25和28日以及10月5日和6日在华盛顿签署在互惠基础上免除另一国居民从船舶和飞机的国际运输业务中获得的所得税收入。...
阿根廷共和国与巴拉圭共和国之间的引渡条约pdf预览版阿根廷共和国与巴拉圭共和国之间的引渡条约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