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总理和加拿大总理关于原子能的商定宣言
条约类型:封闭多边
条约主题:能源,原子能(和平利用)
登记号码:26
签署年份:1947-05-20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加拿大,英国,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我很高兴地确认您今天收到他的便笺,其中涉及到您本人和我本人之间的便笺交换,以作为对荷兰人的程序及其财产的补偿。根据1938年3月18日的法令,并得到墨西哥政府和大不列颠政府之间的类似协议,以及荷兰和英国在此事上的利益之间的关系,阁下阁下建议贵国政府联合王国和大不列颠联合王国联合指定一名专家,以便对有关权利和利益进行最终评估,但有一项谅解,即墨西哥政府将任命一名专家。在当日签署的货币协议中,缔约各方应将开立帐户视为以法郎计的资产和以该法郎所附的当地货币的资产以这些货币形式与在弗罗林地区设立的银行,股票经纪人和证券经纪商(代表居住在弗罗林地区的人)交换(反之亦然),作为荷兰盾资产和以荷兰盾帐户开立的本国货币资产与在弗罗林区设立的银行和证券经纪人以居住在法郎区的人的名义进行的合作。经过我与阁下的讨论,荷兰政府和墨西哥政府提出了该法令提出的问题关于对1938年3月18日征收的财产的影响,只要它影响到美国石油工业中Nderland臣民所拥有的财产,就本着坦诚和相互理解的精神,彻底和确定地定居联合墨西哥,特此达成协议墨西哥政府将与以下提到的公司缔结一项关于遵循以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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