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共和国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之间的项目贷款协议(东南部土地保护和小农户恢复项目第二阶段)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发展,农业
登记号码:37560
签署年份:2001-06-22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加纳,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保管国家: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文本语种:英语
联合国在偿还人员,主要设备和自给自足费用方面的财政义务自人员或设备抵达任务地区之日起一直有效,直至联合国人员到达任务地区之日为止。 “根据本组织的决定,当有关人员或设备停止在任务地区使用之日,一旦该组织遭受损失或损坏,政府将向联合国偿还费用。联合国的财产和财产,以及由政府提供的人员或材料造成的,如果所涉及的损失或损害a)不在本备忘录所提供的服务或任何其他活动或操作范围内发生,或b)是由政府提供的人员严重疏忽或明显恶意造成或由于其造成的(e)与基金和合作机构协商,加纳银行循环信贷基金应维持在适当且财务上合理的程序和信贷法规下运作,并在一个帐户中产生实际利息,并在其中存入从受益人获得的次级贷款的所有净收入,参与银行应使用循环信贷基金至少在有关附属贷款协议中规定的日期之前,或者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受益人提供进一步的子贷款,或者在未指定日期的情况下,直到所有的贷款服务付款均已支付加纳共和国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之间的完整项目贷款协议(东部高地土地保护计划和小农户土地整修计划-第二阶段)(附于12月2日的附件和适用于农业发展融资的一般条件) ,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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