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适用于轮式车辆的轮式车辆,设备和零件的全球技术法规的协议
条约类型:开放多边
条约主题:运输
登记号码:36868
签署年份:2000-08-25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澳大利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加拿大,中国,塞浦路斯,欧洲共同体,芬兰,法国,德国,匈牙利,印度,意大利,日本,哈萨克斯坦,立陶宛,卢森堡,马来西亚,摩尔多瓦,荷兰,新西兰,尼日利亚,无,挪威,韩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圣马力诺,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塔吉克斯坦,突尼斯,土耳其,英国,美国,乌兹别克斯坦
保管国家:职权国家
文本语种:俄语,法语,英语
根据该规章第二条第十四至十七条的规定,被配偶和随同该人被送往另一方领土的子女,应受该方同一方的立法的约束。且被视为居住在该缔约方的领土内,除非他们本身在某人所居住的缔约方的领土上因退休金或现金利益而从事专业活动或为其提供保险, 1)为本协议的目的,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a)“公约”一词是指1944年12月7日在芝加哥开放供签署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包括根据该公约第90条通过的任何附件,以及对通过的附件或公约的任何修正。根据上述《公约》第90条和第94条的规定,如果上述附件和修正案已对两个缔约方有效地生效,或已被该规章第三章第3章中的第二个缔约方批准,则有关规定在本条例中,本条例附件和本条例附件的有关规定以及为适用本条例而作出的一切安排,均适用于居住在该缔约国缔约国领土以外的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指的人。 《欧洲经济区协定》以及居住在《欧洲经济区协定》缔约国境内的第三条第1款所指的人缔约方法律中关于规定和丧失受益权的规定不适用于权利本条第1至第3款的规定引起的,但受益人提出了他的要求。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获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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