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王国政府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投资
登记号码:36762
签署年份:2000-07-13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朝鲜,丹麦*
保管国家:丹麦
文本语种:韩语,英语,丹麦语
“领土”一词分别是指大韩民国领土或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领土,以及毗邻领海外部界限的海域,包括海床和底土。这些国家和有关国家根据国际法行使主权,以勘探和开发这些地区所含自然资源为目的,如果无法在投资之日起六(6)个月内解决投资问题根据一党或另一党的要求,应1965年3月18日《华盛顿公约》就该争端建立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提出。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的情况下,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将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然后它以148 4 '43“的角度向西南倾斜,并向G点延伸20.7米的距离。从该点开始,它以121 43'9的角度向南倾斜。到H点的距离为31.4米。从H点到西点的距离为18.6米,与西点形成一个88 55 '22“的角度。与M点的边界沿M点的东面延伸。 Ehwa女子高中在北方向25.9米处形成一个93 4 '29“角,指向N点,然后沿Lyc6e Ehwa在北方向继续50.8米的距离到0点成一个角度176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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