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韩民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之间关于工作假期方案的谅解备忘录的修正案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劳动
登记号码:36709
签署年份:2000-07-18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加拿大,大韩民国*
保管国家:韩国
文本语种:韩语,法语,英语
(vii)韩国申请人将接受政府认可的加拿大官员的医务人员的身体检查,以获取访问加拿大的授权,以便有资格在加拿大食品行业工作或存在公共卫生问题回顾大韩民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之间关于工作假期计划的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于1995年10月20日在渥太华完成,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 ),每一当事方将在各自国家的外交或领事使团处向满足以下每个条件的个人签发工作假期授权(朝鲜人的介绍信和加拿大人的签证)。缔约方将在对等的基础上确定下一年的另一方参与者人数,以反映当年的另一方参与者人数(iii)在申请工作假期授权时,年龄在十八(18)岁至二十五(25)岁之间,包括两端,包括双方的主管当局决定延长年龄限制为三十(3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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