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政府之间关于“研究与专家基金扩展”项目中技术合作的安排的安排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教育,合作
登记号码:35874
签署年份:1999-07-27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埃塞俄比亚,德国*
保管国家:德国
文本语种:德语,英语
第五十五条关于确保在战争框架内保护自然环境免受广泛,持久和严重破坏,并考虑到禁止使用旨在引起或可能导致战争的方法或手段由于对自然环境的这种破坏,从而危及人民的健康或生存,爱尔兰宣布,即使核武器没有受到《第一附加议定书》的直接管制,也仍然要遵守1996年国际公认的现行国际法规则。国际法院在关于以核武器进行威胁或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方面的咨询意见中列支敦士登公国还宣布,就录音制品而言,生产者是另一缔约国国民的录音制品,将限制录音制品的范围和期限。第十二条规定的保护该国根据《公约》第16条第1款第(a)项(iv)项的规定,对列支敦士登国民首次固定的录音制品给予保护。在《罗马公约》第iv条中,对于生产国为另一缔约国国民的录音制品,比利时将本条规定的保护范围和期限限制为本条规定的保护范围和期限。后者由缔约国国首次向宣布联邦国政府和与之有关的常设秘书处所在地的《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秘书处向宣布国国民首次发放固定录音制品。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就法院在解释,适用和执行《公约》的争端方面的管辖权宣布,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将继续这样做,一天,在每种情况下,争端各方的协议对于国际司法组织的法庭都是必要的出于裁决目的,可以解决此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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