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与挪威王国之间补充《欧洲烟斗协定》的安排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运输,油气
登记号码:35378
签署年份:1998-12-23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德国*,挪威
保管国家:德国
文本语种:挪威语,德语
关于《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十四条第一款,该公约于1966年3月7日在纽约开放供签署,波兰共和国政府承认消除委员会的职权根据上述公约设立的《种族歧视法》,以接收和审议波兰共和国管辖下的个人或团体的来文,他们抱怨波兰共和国违反了《公约》, 《公约》所规定的权利,以及与将本声明提交联合国秘书长之日之后发生的一切行为,决定和事实有关的权利(2.关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民航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技术文化,国际世界基金,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卫生组织(附件七的第三次修订案文),万国邮政联盟,国际电信联盟,世界组织组织,国际金融公司,国际开发协会,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国际海事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a)宣布就本款而言它承认《公约》第14条第1款的规定,承认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有权受理和审议来自该国管辖范围内的个人或个人团体的来文在用尽所有国内补救措施后,共和国声称自己是共和国违反《公约》规定的任何权利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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