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
条约类型:开放多边
条约主题:海事,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环境,宪章宪法
登记号码:31364
签署年份:1994-11-1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阿富汗,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安道尔,安哥拉,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巴哈马,巴林,孟加拉国,巴巴多斯,白俄罗斯,比利时,伯利兹,贝宁,不丹,玻利维亚,博茨瓦纳,巴西,文莱达鲁萨兰国,保加利亚,布基纳法索,布隆迪,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佛得角,乍得,智利,中国,刚果(布),库克群岛,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克罗地亚,古巴,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多米尼加,厄瓜多尔,埃及,赤道几内亚,厄立特里亚,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欧洲共同体,斐济,芬兰,法国,加蓬,格鲁吉亚,德国,加纳,希腊,格林纳达,危地马拉,几内亚,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伊拉克,爱尔兰,意大利,牙买加,日本,约旦,肯尼亚,基里巴斯,科威特,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拉脱维亚,黎巴嫩,莱索托,利比里亚,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耳他,马绍尔群岛,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墨西哥,密克罗尼西亚,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国),摩尔多瓦,摩纳哥,蒙古,黑山共和国,摩洛哥,莫桑比克,缅甸,纳米比亚,瑙鲁,尼泊尔,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尔,尼日利亚,纽埃,无,挪威,阿曼,巴基斯坦,帕劳共和国,巴拿马,巴布亚新几内亚,巴拉圭,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卡塔尔,韩国,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萨摩亚,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塞舌尔,塞拉利昂,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所罗门群岛,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巴勒斯坦国,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泰国,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东帝汶,多哥,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图瓦卢,乌干达,乌克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美国,乌拉圭,瓦努阿图,越南,也门,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赞比亚,津巴布韦
保管国家:职权国家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俄语,法语,英语,中文,阿拉伯语

(i)代表第二号决议第1款(a)(ii)或(iii)的国家或实体或该实体的任何组成部分提交的勘探工作计划,但已注册的先驱投资者除外在《公约》或其利益继承者生效之前已经在“区域”内开展了实质性活动的国家,如果发起国或缔约国已被视为已具备批准工作计划所需的财务和技术资格各国证明,申请人在研究和勘探活动中的支出至少为3,000万美元,并已在该计划所指区域的位置,调查和评估中支出了不少于该数额的10%。 《公约》第160条第2款(1)项,第162条,第2款(n),第164条,第2款(d),第171条,(f)项和第173条第2款(c)项相应地解释。根据本协定的规定,本协定第3条所指的根据第7条暂时适用本协定且对其未生效的国家和实体,可以在其加入之前暂时继续成为管理局的成员本协定应自下列各款对这些国家和实体生效:本协定应自40个国家已表示同意接受第4条和第5条约束的1月1日起30天生效。这些国家至少包括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第二号决议第1(a)段所指的国家(以下简称“第二号决议”),而这些国家中至少有五个是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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