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之间的海关公约第十二议定书于1944年9月5日在伦敦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海关
登记号码:496
签署年份:1958-07-15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比利时*,卢森堡,荷兰
保管国家:比利时
文本语种:法语,荷兰语
《关于修订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一部分和第二十九条和第三条的议定书的修正议定书》,《关于修订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序言》和H和M部分以及《有机组织修正议定书》的H部分和M部分的议定书关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航行,气象信息,机场可用的设施和服务,航班时刻表,客运和货运票价,商业代表(包括逐线代表,账目结算等)的规定,请参见本协议的议定书应根据缔约双方的共同需要和利益而建立,缔约一方应授予缔约另一方指定的公司,以便在指定的斯拉克特尔航线上经营航空服务该协议的第一项是在缅甸境内开设分支机构的权利,即由缅甸联盟指定的企业,在广州和昆明开设分支机构的权利,以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指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权利在缅甸仰光和曼德勒开设分支机构缅甸联邦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航空运输1的协议的第7条,并声明我们希望将其写下来,根据我们两国代表团在讨论中达成的共识,鉴于缅甸飞行员缺乏为缅甸联邦政府指定的公司提供服务的服务,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对于指定航线的航班,雇用印度或英国国籍的飞行员,直到培训了足够数量的缅甸飞行员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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