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巴黎设立拉丁美洲联盟秘书处及其在法国领土内的特权和豁免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宪章宪法,特权-豁免
登记号码:27326
签署年份:1990-07-03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法国*,拉丁美洲联盟
保管国家:法国
文本语种:法语
在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和拉丁美洲联盟之间可能发生的有关本协议或任何补充安排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但尚未通过谈判解决的,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应以争端解决。他们中的任何一个要求由三个成员组成的仲裁庭,一个由拉美联盟秘书长任命,另一个由法国政府任命,第三个由仲裁庭主持,由另外两个成员达成协议。法兰西共和国和拉丁美洲联盟政府,考虑到已在巴黎设立了拉丁美洲联盟秘书处,希望通过本协定规范与在巴黎设立拉丁美洲联盟秘书处有关的事项并确定其特权与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和拉丁美洲联盟关于在巴黎建立巴黎的协定1拉丁美洲联盟及其在法兰西领土的特权和豁免权秘书处。本协定所指的秘书处的正式职能应包括与第n条所定义和第XVII条第17款规定的拉丁美洲联盟目标相一致的活动(a)至(h),包括1954年5月15日成立拉丁美洲联盟的公约2,以及秘书处为确保拉丁美洲联盟的行政效率所采取的行动。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应授权同样的条件是,派往秘书处的拉丁美洲联盟代表和拉丁美洲执行委员会成员的代表进入法国并在法国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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