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谨通知您,自1982年4月起,日本政府打算在必要的国内程序(包括国会批准)的前提下,加速降低其对半导体的关税,但有一项谅解: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将按照您今天的信函和附件中所述降低其关税。日本政府可在加速削减关税的情况下全部或部分撤销上述加速关税削减的措施。如美国信函附件所述,美国对半导体的最终关税税率未对MTN实行最终关税。附件中所述的半导体关税减免加速是基于日本政府,在必要的国内程序(包括国会批准)的约束下,类似地,它将加速对半导体的关税削减,直至最终减让如果将日本对半导体的关税减让至最惠国待遇的最终优惠率的加速幅度为美国的,美国政府可全部或部分撤销上述对半导体关税减免的加速措施自1982年4月起生效。为了进一步促进这种贸易,我谨通知您,由于我们两国政府的代表最近进行了讨论,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将加速在两个阶段将其对半导体的关税降低到多边贸易谈判(MTN)的最终优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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