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与波兰人民共和国波兰科学院之间的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科学事项,合作
登记号码:26959
签署年份:1989-11-29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波兰,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对于在本备忘录项下开展的任何活动中,通过两国合作方共同参与或共同享有专利权或可以共同构想或首先简化为实践的任何主题发明,缔约双方同意(i)每一缔约方将有权控制本发明在其自己领土内的所有权利的处置,并且另一方同意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该方获得该独有的权利,并且(ii)对于在一个国家的参加者访问另一国的过程中构想或首先被简化为实践的发明主题,发明参加者的缔约方拥有本发明,或根据其自身的法律和程序处置本发明,除非其同意东道国拥有免版税,非专有,不可撤销的许可证,且在东道国领土内实施任何此类主题发明的权利,只要在第三国提出专利申请,均应尽快通知对方(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一个)并应在发出此类通知后的一年内根据要求提出该另一方的请求,并至少授予不可撤销的,免版税的非排他性许可(取决于费用补偿协议,如下所述),并具有分许可的权利,可以在第三国实践本发明,并且通过接受参加国家科学基金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之间的科学与技术合作计划的访问科学家的支持而提供的存在和其他补贴作者:美洲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波兰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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