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国家,西班牙和列支敦士登之间关于贸易协定对列支敦士登有效的协定。
条约类型:封闭多边
条约主题:欧洲,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20403
签署年份:1981-09-25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奥地利,芬兰,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
保管国家:瑞典
文本语种:英语
从建立欧洲自由贸易协会的公约中退出的本协议的任何EFTA成员国,ipsofacto将在同一天停止成为本协议的缔约方,如果从该协议中退出,则在成员国之间建立协会的芬兰也将退出本协议。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和芬兰共和国的税款。欧洲自由贸易区国家应在第7款提到的日期及以后将对原产于西班牙的产品进口具有同等影响的关税和其他费用减少基本关税的以下百分比:(a)属于海关合作理事会术语第25至99章的产品增加60%,但A和B清单中的产品以及(b)项中提及的产品除外根据第1条,冰岛和瑞士可以对原产于美国的产品征收具有税收性质的进口关税或与包含在关税中的财政要素相对应的关税在西班牙,它们根据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各自的自由贸易协定的规定适用,以及从该共同体进口时对同类产品可能对这些协定进行的修改如果本协定未按照规定生效于1980年1月1日之前签署第1款,并规定西班牙已交存批准书或接受书,则已交存该文件的签字国代表应于1980年2月1日之前开会,并可决定该协定何时对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提议的普遍优惠制所适用的关税税率,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四部分的规定所适用的关税以及暂时中止的关税不应被视为实际适用于第三国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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