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双方同意批准通过交换1960年11月23日的照会成立的联合技术委员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的工作。缔约双方应向缔约双方提出任何规则和/或规定,为了遵守本协定规定的目标,在桥梁的建造和运营过程中可能需要在每个国家的内部系统中引入。缔约双方委托COMPAU安排建议的道路桥梁的建造。它由弗雷·本托斯(乌拉圭)-恩祖港(阿根廷)地区组成,并且为了其具体分配目的,赋予其获得权利和合同义务所必需的司法能力。此外,考虑到联合技术委员会(COM) -通过交换1960年11月23日的纸币建立的PAU已完成其任务,两国政府已决定d缔结本协定,并任命乌拉圭东部共和国全权代表:外交大臣外交部长Hec tor Luisi先生阁下和阿根廷共和国:外交大臣和公共崇拜部长阁下尼加诺尔·科斯塔·蒙德兹(Nicanor Costa Mndez),各缔约方同意,可以为道路连接以及其运营和安全所需的一般工程和服务的费用提供资金。... 关于在弗赖本托斯(乌拉圭)-恩祖港(阿根廷)地区建造乌拉圭河国际大桥的协定。 1967年5月30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签署pdf预览版 关于在弗赖本托斯(乌拉圭)-恩祖港(阿根廷)地区建造乌拉圭河国际大桥的协定。 1967年5月30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