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丹麦和南斯拉夫之间的协定的票据,以避免对从事航空和海上运输的企业双重征税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船舶和航运,税收,运输
登记号码:9406
签署年份:1969-02-14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丹麦*,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保管国家:丹麦
文本语种:英语
“南斯拉夫企业”一词是指总部位于南斯拉夫从事空中或海上运输的企业,由根据南斯拉夫法律建立的个人或资本社会经营,在南斯拉夫有据点,而在丹麦没有据点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政府在行使《税收基本法》第七十三条赋予它的授权时,在对等保留的基础上宣布,丹麦企业从事南斯拉夫的空中和海上交通运输免收所有所得税和因从事空中和海上航行而产生的利益的税款。如果这一提议为南斯拉夫政府接受,则本说明与外交事务国务卿的答复确认后,应视为构成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丹麦王国与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之间缔结的从事空中和海上运输的企业的固定化。因此,使馆注释和本答复将构成一项避免对从事空中和海上运输的企业双重征税的协议1953年3月31日,《关于与外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协定》,74由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与丹麦王国缔结。在对等保留的基础上,宣布南斯拉夫企业从事空中业务丹麦的海上交通运输免征所有所得税和利益税。...
交换构成丹麦和南斯拉夫之间的协定的票据,以避免对从事航空和海上运输的企业双重征税pdf预览版交换构成丹麦和南斯拉夫之间的协定的票据,以避免对从事航空和海上运输的企业双重征税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