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一般取消签证协议的票据。 1968年11月22日,维也纳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护照
登记号码:9388
签署年份:1969-01-23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奥地利*,以色列
保管国家:奥地利
文本语种:希伯来语,德语
本协议取代1957年11月19日至25日以色列政府与奥地利联邦政府之间关于在以色列与奥地利之间的关系中废除外交和公务护照持有人签证的协议。奥地利政府同意这些条款,我谨提议本说明和您的答复将构成我们两国政府之间的协议,该协议应在说明交换完成后三十天生效。奥地利的外交或公务护照可以免签证进入缔约国另一方的领土,并在其任职期间在东道国停留或不超过三个月的私人访问。您,奥地利共和国联邦政府同意这项建议,因此,您的照会和此回覆将构成我们两国政府之间的协议应在收到答复后三十天生效。25。缔约国一方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的领土,并且是派遣国的国民和普通护照的持有人,可以在该缔约国的服务期限内在没有签证的情况下进入该缔约国另一领土。外交或公务护照的持有人。...
交换构成一般取消签证协议的票据。 1968年11月22日,维也纳pdf预览版交换构成一般取消签证协议的票据。 1968年11月22日,维也纳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