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志愿人员协定。 1968年7月3日在坎帕拉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援助,志愿者
登记号码:9305
签署年份:1968-11-19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丹麦*,乌干达
保管国家:丹麦
文本语种:英语
(d)规定免除协会对第5条(d)项所述的机动车(新的或二手的)进出口的所有关税和税款,供志愿者,居民代表和会员个人使用员工,或从乌干达免税购买此类汽车,条件是,如果将根据这些特权进口的汽车转售给东非某人,则应承担此类关税和税款,除非转售给有权享有该特权的人以丹麦国际合作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代表的丹麦政府将提供乌干达共和国政府和该协会同意的丹麦志愿人员,以相互履行义务在乌干达商定的任务。应向居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收取政府补贴的租金,条件是居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将在有政府居住区可用之前,不得前往乌干达(a)规定居民代表,其工作人员和志愿人员应从其支付的任何酬金中免除所得税,毕业税和发展税丹麦资源乌干达共和国政府应向常驻代表,其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提供以下设施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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