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一方航空当局应应要求向缔约另一方航空当局提供与指定空运企业有关的所有常规或其他统计数据,这些数据可能是合理要求的,目的是检查由空运企业提供的运输能力第一缔约方的指定航空公司或航空公司,如果不信纳已授予该一家或多家航空公司的实质所有权和有效控制权,则每一缔约方均有权扣留第十条第二款所指的经营许可证在指定了该缔约方的一家或多家航空公司的缔约方中或在该缔约方的国民中进行的。(a)不论其来源如何,将航空器存放物以不超过该缔约国当局设定的限额的数量引入一个缔约方的领土缔约一方,并乘搭指定航空公司的飞机从事国际航空服务的另一缔约方。如果缔约方之一指定的一家或多家航空公司在一条或多条航线上未使用他们提供的部分或全部运输能力,则考虑到其权利,它们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运输能力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缔约另一方指定的空运企业。缔约一方关于准许所从事的飞机进出其领土的法律和法规国际空中航行,或此类飞机在其领土内的操作或导航,应适用于缔约另一方的航空公司的航空器。...
航空运输协议。 1966年6月7日在阿比让签署pdf预览版航空运输协议。 1966年6月7日在阿比让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