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协议的票据,以避免对运输和航空运输产生的利润进行双重征税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税收
登记号码:9193
签署年份:1968-08-2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巴西,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保管国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文本语种:葡萄牙语,英语
1965年5月10日,第400条)将联合王国从事国际业务的运输和航空运输业务所得的所有收入免于联邦所得税法和所有类似的联邦所得税所涵盖的所有税项(2)联合王国政府应免除巴西在从事国际业务的经营活动中所收取的运输和航空运输业务所得的所有收入的所得税和公司税和所有其他在英国可能或可能要征收的收入或利润税。我谨通知阁下,为了避免对运输和航空运输产生的利润进行双重征税,鼓励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巴西,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之间的海上运输和商业航空itain和北爱尔兰建议:。(b)“巴西企业”一词是指巴西政府以及在巴西管理和控制的公司,但前提是这些公司是根据巴西法律设立的,并且在巴西设有总部。构成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与巴西政府之间的协定1,以免从运输和航空运输中获得的利润双重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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