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 1964年10月3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科学事项,文化事务,合作
登记号码:9080
签署年份:1968-05-0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阿根廷*,法国
保管国家:阿根廷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法语
缔约一方应促进另一方在该国建立或希望在其内设立的机构的文化或科学机构,例如研究所,文化中心,文化协会,研究中心和教学机构,以及在另一方的私人机构在其领土上的运作。缔约方建议提请注意。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应在其国内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免税进口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希望在法国用于文化和技术目的的材料合作和第4条所指用于文化和科学机构的材料。关于人员派遣,阿根廷共和国政府与法国政府之间建立的合作应基于联合筹资并遵守以下程序:(a)对于短期任务,接收国的政府应向专家提供住宿,差旅费用以及在该国进行任务所需的辅助人员。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应鼓励该大学的阿根廷基金会开展活动巴黎及阿根廷政府可能在法国设立的任何其他教育或文化组织。关于阿根廷共和国的文化,科学和技术政府以及法国政府的协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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