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役的公约。 1963年6月11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法律事项,军事事项
登记号码:9077
签署年份:1968-05-0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阿根廷*,比利时
保管国家:阿根廷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法语
和平时期,根据阿根廷共和国法律具有阿根廷国籍的人和根据比利时王国法律具有比利时国籍的人,只要提供比利时当局签发的证明,就可以免除其根据阿根廷法律要求的兵役,他们可以确定自己已经在比利时进行了现役或已经被免职。在和平时期,根据阿根廷共和国法律具有阿根廷国籍的人和根据比利时王国法律具有比利时国籍的人应予免职可以免除比利时法律所规定的服兵役,但条件是提供阿根廷当局签发的证明书,可以证明他们已经在阿根廷进行了现役服役或已被明确豁免服兵役。本公约是指在其生效之前具有不得在两个国家或地区任职,或已被明确豁免在两个国家或地区任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和国王and下政府比利时人本着友好理解的精神,希望克服服从阿根廷法律所规定的阿根廷国民和比利时所依据的比利时国民的兵役方面的困难,并商定了以下规定:。《公约》第1款在阿根廷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已在军事部门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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