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领域合作的协定。 1967年6月15日在布加勒斯特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旅游,合作
登记号码:9051
签署年份:1968-04-03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保加利亚*,罗马尼亚
保管国家:保加利亚
文本语种:罗马尼亚语,保加利亚语
为了吸引来自第三国的更多游客,双方应采取措施确保除安排在各自国家的名胜古迹的行程和旅游活动外,其旅行社还应安排包括下列活动在内的行程和旅游活动: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游客的名胜古迹,该计划应由两个国家的旅游机构每年商定。为了使来自第三国的游客希望可能向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提供了最准确的信息,双方应采取措施确保两国的旅行社交换有关游客感兴趣的地方的旅游信息和宣传材料以及为外国游客提供的设施。缔约双方应采取步骤确保其旅行社为来自两个国家之一,希望访问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或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第三国游客组织团体和个人游览。双方应采取措施确保两国的旅行社在彼此达成协议的基础上,通过扩大和多样化对两国和第三国游客的游览,利用多瑙河的旅游潜力。缔约双方应促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游览来自第三国的游客使用自己的汽车分别驶向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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