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科学合作协定。 1966年5月6日在莫斯科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科学事项,文化事务,合作
登记号码:9039
签署年份:1968-03-19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卢旺达,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保管国家: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文本语种:俄语,法语
缔约一方应鼓励其人民熟悉缔约另一方的文化生活,并为此目的应派遣乐团,戏剧公司和艺术家,组织音乐会,艺术展览和演讲,并合作买卖科学产品。缔约各方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根据其需要并在相互接受的基础上鼓励合作的发展,科学,高等教育的经验和成就的交流,一般教育,职业技术培训,卫生,文学,艺术,电影,广播,电视,新闻,体育和旅游。缔约双方打算根据一项特别协定,安排教师,科学工作者和专家交流。科学文化领域的讲座或课程并从事这些领域的科学工作。缔约各方应尽可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鼓励在本国适当的教育机构和科学机构中研究另一方的语言,文化和文学。经双方同意,在年度文化和科学关系计划中规定的具体措施缔约双方,应经缔约双方主管机构之间直接协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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