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就本公约而言,“领土”和“国家”一词是指联合王国政府,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以及就联合王国皇家政府而言。阿富汗,阿富汗王国。(b)就联合王国政府而言,“国民”一词是指联合王国和殖民地的公民,根据1948年《英国国籍法》第2条获得的英国臣民,以及根据该法令第13条第(1)款,没有公民身份的英国人,在任何情况下,通常都必须居住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第五条各缔约国政府应通过一切可能的方式鼓励在该国领土内从事研究和研究以继续进行研究或研究的该另一国国民,并且还应。每个缔约国政府均承诺为SC的访问提供便利另一个国家的博物馆,图书馆,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组织的选民,研究学者和学生。(6)向大学毕业生,合格的科学家和技术人员以及来自以下国家的研究学者授予奖学金每个国家/地区在另一个国家/地区进行学习,研究和培训,包括提供此类学习,研究和培训所必需的设施。...
文化公约。 1965年4月19日在喀布尔签署。pdf预览版文化公约。 1965年4月19日在喀布尔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