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协议-公路项目(附有修订后的第3号贷款条例)。 1967年6月12日在华盛顿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贷款,道路,运输
登记号码:8885
签署年份:1967-12-29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保管国家: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文本语种:英语
1月7月15日,1月7月15日,1月7月15日,1月15日,1月15日,1月7月15日,1月7月15日,1月7月15日,1月15日,1月7月15日,1月15日。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以下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a)“第一笔贷款协议”是指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领土与1961年8月16日签订的贷款协议(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电力委员会项目)。银行和“第一笔贷款”是指第一笔贷款协议中规定的贷款。《贷款条例》第02条应发生,并应在银行将其通知给借款人之后持续60天,然后在银行在其续约期间的任何随后时间,可以选择宣布该贷款以及当时所有未偿还债券的本金立即到期并应付款,并且在进行任何此类声明后,该本金应到期并应偿还。除非银行另有协议,借款人有权在不违反贷款协议规定的情况下,从贷款帐户中提取等值的百分比,除非银行另行同意。借款人与银行之间不时通过协议确定的金额或百分比,借款人应为执行该项目所需的合理商品成本而支付的金额(b)“第二笔贷款协议”是指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与银行之间于1967年3月10日签订的贷款协议(“皇冠土地开发项目”),“第二笔贷款”是指第二笔贷款协议中规定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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