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履行1951,2年9月8日《和平条约》第18条(a)规定的义务,根据其案情考虑对之前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索赔存在战争状态并由希腊王国政府提出或代表的战争状态,同意向希腊王国政府支付总额为116.71亿德莱德和63。美元(161,763美元),以解决希腊王国政府以及希腊自然人和法人,包括具有希腊性的法人的所有此类索偿,日本政府根据国际法对此负有责任。希腊政府接受日本政府全额和最终解决上述条款所指所有索赔的第1条所述款项,并免除罗亚人的进一步索赔l根据《和平条约》第18条(a)款向日本政府赠送或代表的希腊政府以及希腊自然人和法人,包括希腊性的法人。应在距本安排生效之日起最短的切实可行时间内,以美元为单位通过希腊皇家东京驻东京大使馆向希腊皇家政府汇款。希腊皇家政府和政府希望解决与和平条约有关的某些希腊主张的日本日本已达成以下协议:。希腊政府和日本政府之间就某些希腊索赔达成和解的安排1。...
关于解决某些希腊债权的安排。 1966年9月20日在东京签署pdf预览版关于解决某些希腊债权的安排。 1966年9月20日在东京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