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协议中,“中期商业债务”一词是指在1965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到期的阿根廷政府或在阿根廷共和国居住的个人或企业的债务。根据1965年1月1日前缔结的并经正式保证的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合同在英国居住的个人或公司,并提供从商品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款的正式担保谨提及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以下简称“政府”)今天签署的《贷款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简称“联合王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阿根廷政府”)。如果阿根廷政府在1965年1月1日之前所欠,或他们在阿根廷共和国境内所欠的个人或公司所欠的中期商业债务,应在任何时候作出安排以清算或再融资, 1965年1月和1965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日,包括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国,意大利,日本,荷兰,瑞士的居民或公司。考虑到联合王国政府希望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加入西欧各国政府以及日本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通过阿根廷共和国中期商业债务的再融资向阿根廷共和国提供援助,以协助阿根廷政府提供全部兑换要求履行在1965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之间到期的所有义务,包括两个日期。...
贷款协议。 1966年9月15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签署pdf预览版贷款协议。 1966年9月15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