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缔约另一方指定的航空公司的飞机上,按协定的服务运营的飞机以及航空燃料和润滑油的储存,备件,设备和规定在缔约另一方的航空公司的飞机上应予豁免。即使在此类飞机在该领土上空飞行期间将使用这些材料的情况下,也要征收海关,检查和其他关税和费用,除非上述物品在另一缔约方领土内处置时为确保按约定的服务飞行的安全,每一缔约方应向缔约另一方的航空器提供飞行操作所需的无线电,照明,气象和其他设施,并应向缔约另一方传达有关此类设施的数据以及可能在其范围内进行着陆的主要和替代机场以及飞行路线上的信息如果一个缔约方的飞机在另一缔约方领土内被迫降落或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缔约方应立即将其通知另一缔约方,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调查。事故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以协助机组人员和乘客在事故中受伤,并应确保飞机以及机上邮件,行李和货物的安全。缔约一方应提供为运行协定的服务而指定的主要机场和替代机场的必要数据,该缔约方领土内的飞行路线,无线电和其他导航辅助设备以及航空器完成空中交通程序所需的其他设施控制服务。...
航空运输协议。 1964年2月29日在尼科西亚签署pdf预览版航空运输协议。 1964年2月29日在尼科西亚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