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 1966年10月10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合作
登记号码:8696
签署年份:1967-07-28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阿根廷*,梵蒂冈
保管国家:阿根廷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意大利语
罗马教廷有权在阿根廷共和国发布与教会的政府有关的任何规定,并有权与主教,神职人员和信徒自由地进行沟通和保持往来,并同样可以这样做。罗马教廷重申了梵蒂冈第二次世界大公会议的原则,并重申了《国家宪法》中反复阐述的自由原则,以期使法律得以更新。联邦政府支持的罗马使徒天主教会的立场已决定达成一项协议。罗马教廷可以建立新的教会区,并改变现有区的边界或废除它们,如果认为有必要或有利于该区的协助。忠实和发展其组织。在任命具有以下权利的大主教和住宅主教,主教或同居者之前继任时,罗马教廷应将被选人的姓名告知阿根廷政府,以确定他是否有任何一般性的政治异议。为此,最高教皇保禄六世His下任命为全权代表阿根廷大使馆牧师翁贝托·莫佐尼上校阁下,阿根廷总统胡安·卡洛斯·昂加尼亚中尉任命全权代表,外交和外交部长尼加诺尔·科斯塔·门德斯博士阁下虔诚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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