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援助标准协定。 1967年6月21日在德古西加巴签署
条约类型:封闭多边
条约主题:执行机构,援助
登记号码:8653
签署年份:1967-06-2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洪都拉斯,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民航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电信联盟,联合国,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万国邮政联盟,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
保管国家:职权国家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英语
政府应负责处理第三方可能对官员或组织及其代理人和雇员提出的任何索偿要求,并应使官员,组织及其代理人和雇员在任何索偿情况下均不受损害或因本协议而产生的责任或责任,除非政府,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如适用)和本组织同意,有关索偿或责任是由于人员的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当行为引起的,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电信联盟,世界流星政府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万国邮政联盟和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以下称“组织”)以及洪都拉斯政府(以下称“政府”)。提供给他们的财政资源,为成功执行本协定提供必要的行政便利,包括支付津贴和津贴,以酌情补充政府根据第四条第二款支付给官员的薪金和相关津贴根据本协议第1条的规定,并应要求,以军官,其家属或财物转移条款规定,以政府无法提供的货币进行此类付款,并安排在洪都拉斯境外的旅行和运输与有关组织的合同。关于业务协助的标准协定1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电信联盟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通用邮政联盟以及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和洪都拉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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