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一缔约方的产品进口到另一国的领土,在进口国不承担比源自任何第三国的同类产品更高的任何种类的关税或费用,或者承担更严格的海关法规或手续。因此,比荷卢三国一方面和巴拉圭共和国根据本协定所承担的义务,不应被解释为意味着有义务将彼此之间的利益扩展到彼此之间。这些国家一方面批准或可能根据1951年4月18日在巴黎和1957年3月25日在罗马签署的建立欧洲共同体的条约和公约,以及建立拉美自由贸易的条约,另一方面,协会于1960年2月18日在蒙得维的亚(Montevideo)签订。原产于某一缔约方的产品出口到另一方的第三方不承担责任。与出口到第三国的类似产品相比,对出口国而言,应承担更高的关税或更高种类的关税或更高的海关规定或手续。来自一缔约方的产品进口到另一缔约方的领土与在等效条件下进口的源自任何第三国的同类产品相比,在进口国不承担更高的税款或内部费用或更严格的手续。缔约一方之一的任何优惠,特权或豁免对源自或发往任何第三国的产品的赠款或可能授予的赠款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源自另一方或发给另一方的类似产品。...
贸易和航行协定。pdf预览版贸易和航行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