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和科学合作协定。 1966年2月25日在内罗毕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科学事项,合作
登记号码:8455
签署年份:1966-12-14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以色列*,肯尼亚
保管国家:以色列
文本语种:希伯来语,英语
以色列政府与肯尼亚任何机构之间进行技术合作时,以上第3、4、5、6、7、8、9、10、11、12和13条中概述的规定和相互责任也应适用。经以色列和以色列缔约双方同意。以色列将支付:(a)因专家在肯尼亚服务而应给专家的所有薪水和津贴,但以下第3款规定的津贴除外:(a)适当配有硬质家具的住房,专家和他的家人可免费租用,其租金与肯尼亚政府具有可比地位的官员的租金相同,并为该专家和他的初始费用的50%一家人在住所或公寓之前必须先住进旅馆。缔约双方应努力在本议定书第二条概述的各个领域内,在其能力范围内相互合作和互相帮助以色列政府和肯尼亚政府特此同意,在每年一次对缔约双方均应方便的时间,两国政府的代表应在两国政府看来适当和相互接受的其他领域。开会审查协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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