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与外国业余无线电运营商有关的协议的票据。卢森堡,1965年7月7日至29日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电信
登记号码:8332
签署年份:1966-09-2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卢森堡,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法语,英语
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对卢森堡大公国外交部表示赞赏,并荣幸地提及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代表与卢森堡政府代表之间有关这一问题的对话。有可能缔结两国政府之间的协定,以期根据国际广播电台第41条的规定,相互授予许可,以允许任一国家的有执照的业余无线电经营者在另一国经营其电台条例,1959年,日内瓦。在收到您的答复说明并表明卢森堡政府表示同意后,将认为该说明和答复说明构成两国政府之间的协议,该协议如下:答复日期的日期,并由任一政府给予六个月的终止由他的政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打算终止的权利。在其政府的对等基础上,另一国政府应准许获得其政府许可为业余无线电运营商并经营该政府许可的业余广播电台的个人;在符合下述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另一国政府的领土内经营该电台。外交部向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表示赞赏,并荣幸地确认收到了其照会编号。外国事务管理局荣幸地通知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上述照会中所载的条款是卢森堡政府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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