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措施的适用”,“理事会”,“贫铀”,“总干事”,“核材料”,“ PN材料”,“反应堆”,“特殊裂变材料”和“法规”在本协议及其附件与《保障文件》中的规定相同。鉴于此,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以下称“美国”)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以下称“阿根廷”)根据19643年6月8日修订的1962年6月22日的合作协议2(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对原子能的民用用途进行操作,该条款要求向阿根廷提供设备,装置和材料美国政府仅将其用于和平目的,并为此目的建立了保障制度。鉴于两国政府重申了他们希望美国根据《农产品和食品销售法》提供的设备,装置和材料的意愿。合作的要素或由其使用而产生的要素,或根据该协定受保障的其他方式,不得用于任何军事目的,并已要求原子能机构在其具有适当规定的范围内对此类材料,设备和设施实施保障本协议涵盖的范围内,仅出于加工,再加工或测试目的,在将核材料转移到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或国际组织时,将暂停根据本协议对核材料应用的机构保障措施,根据原子能机构批准的协议并在合作协议的范围内,或根据原子能机构批准的安排转让给阿根廷或美利坚合众国境内不适用保障措施的设施,条件是。...
适用保障措施的协议。 1964年12月2日在维也纳签署pdf预览版适用保障措施的协议。 1964年12月2日在维也纳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