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协议-Muda灌溉项目(相关信函和第3号贷款条例附件)。 1965年11月17日在华欣顿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贷款,干旱,农业
登记号码:8263
签署年份:1966-07-19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国际复兴开发银行*,马来西亚
保管国家: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文本语种:英语
除借款人与银行另有约定外,借款人有权在不违反贷款协议规定的前提下从贷款帐户中提款:(a)相当于不时确定的一个或多个百分比根据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协议,应发生为执行《贷款条例》的Project02所需的合理建筑费用而支出的金额,并应在发出通知后持续六十天由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然后在其继续的任何后续时间,银行可以选择宣布贷款本金和当时未偿还的所有债券的本金立即到期并应予支付该本金应立即到期并应偿还,无论本贷款协议还是债券中的任何内容都应立即支付,10月4日,10月4日,10月1日,10月1日, 10月4月1日,10月4月1日,10月4月1日,10月1日,10月1日1月,10月4月1日,10月4日1月10日,除非银行与借款人另有协议,否则借款人应将所有资金从贷款协议和债券应免除应根据借款人的法律或在该国有效的法律征收的任何税款债务人在其执行,发行,交付或注册时或与之有关的领土,借款人应支付根据应以贷款和债券的货币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征收的所有此类税费(如有)在此类国家或地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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