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提到的1961年1月17日的贸易协定的修改和规定。a)通过交换日期为1964年4月16日,5月21日和6月15日在突尼斯的纸币而缔结的协定,即上述1961年1月17日的协定由1963年11月1日延长至1964年10月31日,但对附件中的“ R”表(英国原产的非自由化商品清单进行了以下修改,并授权将其进口到突尼斯u200bu200b):。(b)于1965年1月26日在突尼斯通过换文达成的协议,上述经修正的1961年1月17日贸易协定从1964年11月1日延长至1965年10月31日,但对List做了以下进一步修改所附的“ R”(英国原产的非自由化商品清单,已授权在突尼斯进口):.根据1961年11月1日至14日和1962年12月5日在突尼斯交换的票据订立的协议和1月22日分别于963年和1961年11月1日至1962年10月31日以及1962年11月1日至1963年10月31日两次延长了上述协定。突尼斯共和国政府应适用突尼斯《外国人条例》所涵盖的自由化安排贸易往来于源自英国或其负责国际关系的领土(以下简称“从属领土”)的英国进口或托运的货物。联合王国和突尼斯之间的付款,包括所交换货物的付款根据本协议,应按照联合王国与法郎地区之间现行的安排或联合王国政府与突尼斯共和国政府之间随后可能达成的任何其他安排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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