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射治疗设备交付安排的项目协议。 1965年9月24日在东京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科学,能源,卫生与健康服务
登记号码:8122
签署年份:1966-02-2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国际原子能机构*,摩洛哥
保管国家:国际原子能机构
文本语种:法语
鉴于摩洛哥王国政府(以下称“摩洛哥”)渴望扩大摩洛哥在卡萨布兰卡的放射和癌症控制中心,已请求国际原子能机构(以下称“原子能机构”)协助获取放射性同位素和为此目的所需的放射治疗设备原子能机构应便利向摩洛哥交付以下设备的必要安排:一个短焦距的Rum-7 X射线装置和一个4000 Ci的“卢奇”钴治疗装置(以下两项)为以下目的而制造:(a)在以下情况下将合法所有权从苏联转移到摩洛哥(或从前者指定的组织到后者指定的组织)直接转让给所供应的设备设备是从苏联派遣的,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以下简称“苏联”)已提出要提供Ag免费使用放射治疗中心的设备(b)尽可能符合原子能机构《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条例》的规定,将供应的设备从苏联运输到摩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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