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合作的协定。 1964年10月6日在华沙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文化事务,合作
登记号码:8051
签署年份:1966-01-25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
保管国家:波兰
文本语种:波兰语,德语
缔约双方应促进两国社会,文化和青年组织之间在文化和业余艺术活动的传播方面的合作和经验交流,并应促进国家当局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a)国家机构,培训中心,科学机构和学校之间在青年人的培训和教育以及通过协商和培训对成年人进行高级培训方面的合作,互助和经验交流代表团和资料的交换在本协定生效之日,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关于文化合作的协定于1952年1月8日在柏林达成, 1无效。此外,缔约各方应参加交流的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社会机构和艺术团体之间就合作的特别协议达成协议。缔约双方承诺接受并交换高等教育机构的毕业生和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学习和高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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