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美利坚合众国和达荷美之间有关投资担保协议的票据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投资,金融
登记号码:7987
签署年份:1965-11-30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达荷美,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法语,英语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根据这种担保以达荷美的法定货币评估的资产及其贷记额应给予与从美国投资获得的美国私人国民的资金一样的优惠待遇,例如,投资者从事的活动,只要这些国民不能进行将这些私人资金兑换成美元,这些货币资产应输入在达荷美银行的一个特殊账户中,并应免费提供给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在达荷美的行政支出。根据本协议,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不保证对达荷美的投资,除非达荷美政府批准与该投资有关的活动,并且意识到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可以保证这种投资。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达荷美政府应应两国政府的要求,就已经或可能根据本协议签发美国政府投资担保的达荷美项目进行磋商。谨提及最近两国政府之间的对话,涉及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可根据本协定就投资于达荷美进行投资担保的两国政府之间的对话。阁下表示达荷美政府可以接受上述规定,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将认为本说明和您的答复构成我们两国政府之间在此问题上的协定,该协定旨在强制在您的注释日期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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