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目的所需的设施应由每个缔约方在其本国领土上建造,除第6条所述外,两国中的每个国家均应拥有所述设施的全部产权并确保其运转。湄公河委员会承诺提供穿越湄公河的输电线路,该线路应为湄公河委员会的财产。缔约方:考虑到每个国家对当地电力需求的增加,考虑到水电的最佳利用通过两国之间的和谐合作来发展电力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老挝政府承诺确保这条线路在其国家领土内直至湄公河河道两国之间的共同边界的维护和适当运行,泰国政府承诺确保该线路在印度尼西亚的维护和适当运行。它的国家领土一直到湄公河水道两国之间的共同边界。...
供电公约。 1965年8月12日在万象签署pdf预览版供电公约。 1965年8月12日在万象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