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有关建立中美洲经济和社会发展基金的协议的票据。 1965年4月9日,台北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社会事务,经济事项,合作
登记号码:7939
签署年份:1965-09-24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中华民国,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中文
如果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收到向提供给中华民国政府的商品的退款,而对等资金则存入对方特别帐户,据了解,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已收到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不承担与如此存放的对应资金有关的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义务。随着该特派团于1965年6月30日结束,我荣幸地建议截至1965年7月1日,中华民国政府持有的这些资金的余额,以及此后将要收到的所有此类资金,均转入并合并为一个指定为中美经济和社会基金。社会发展(以下简称“中美发展基金”),并将其用于中华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在以上“中美发展基金账户”中B段所指的子账户中,中美发展基金可用于偿还政府提供的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美联储向中华民国政府的付款,新台币已支付给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的帐户,或除上述安排外,已支付给任何此类帐户中的新台币。自7月1日起生效1965年,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应根据两国政府根据销售达成的信贷协定,向中华民国政府支付当时可用于向中华民国政府贷款的资金经修订的1954年《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协议。...
交换构成有关建立中美洲经济和社会发展基金的协议的票据。 1965年4月9日,台北pdf预览版交换构成有关建立中美洲经济和社会发展基金的协议的票据。 1965年4月9日,台北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