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查边境事件,并确定在缔约国一方领土内发生的活动在缔约国另一方领土内造成的损害,缔约国应设立“奥地利-匈牙利事件调查委员会”。发生在国家边界”(以下简称“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的成员以及所聘用的任何专家和辅助人员,在委员会开会时均有权越过国家边界在调查期间内,应在邀请中指明的时间和地点停留在缔约国另一方的领土内,并与弗兰堡层级保持一定距离。(1)代表团的团长。应调查委员会会议邀请的缔约国,应在会议进行的第一天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gs。(4)进入调查委员会的每个代表团均应使用印有其国家徽章,调查委员会名称和代表团本身名称的加盖橡皮戳的方式。(1)调查委员会应不仅在第三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开会,而且每六个月定期在每个缔约国领土内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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