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合作的协定。 1965年5月22日在布拉格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文化事务,合作
登记号码:7925
签署年份:1965-09-1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
保管国家:捷克斯洛伐克
文本语种:捷克语,保加利亚语
缔约双方应在国家科学研究计划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地加强相互之间的科学关系,并通过协调和分工,在基础科学研究的进行中,直接在相互之间确保科学领域的合作缔约一方应为缔约另一方国民提供在其学校和各种类型和各级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的机会,并应发展和促进交换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学生和职业学校的学生,并应派其国民进行科学的研究生工作和科学的培训。缔约双方还应促进科学技术作品,期刊和其他材料的交换。学习和信息,合作社在科学文献出版领域,以及在科学规划和发展领域的经验交流。缔约方的社会组织还可以在其活动领域内参加各个主管部门,组织和机构之间的合作。缔约双方应在体育文化领域促进相互关系,特别是通过提供联合体育竞赛和比赛的机会,体育组织与机构之间的经验交流以及交流来促进相互之间的关系。体育团队,个人运动员,教练和其他体育领域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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